因下列不動產證明丟失,申請人根據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申請,現(xiàn)公告作廢。
序號 |
產權證號 |
權利人 |
坐落 |
1 |
40551 |
孟范瑛 |
東諭花園四號樓5單元4層02室 |
如有異議,請致電本公告發(fā)布單位,不動產登記機構擬予辦理遺失補證登記。
聯(lián)系方式:綏芬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
電話:0453-3938580、0453-3938780
2025年7月21日